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l*6支 |
0.4g*10粒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39 |
国药准字Z200254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有汗,鼻塞,咽喉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支,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忌服;对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板蓝根、石膏、生地、知母、广藿香、连翘、石菖蒲、郁金、芦根。 |
板蓝根、金银花、人工牛黄、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抗病毒口服液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加服其他治疗药物。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抗病毒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