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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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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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2粒*2板 |
1ml: 7500单位 |
生产企业 |
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390 |
国药准字H120205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淤,抗栓通脉。用于血栓闭塞性静脉炎,淤血阻络症。对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亦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粒,一日3次。 |
皮下注射: 成人 1. 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5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0000~20000单位,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2. 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单位,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天。 静脉给药: 成人 1. 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确定。用前先以氯化钠注射液50~100ml稀释。 2. 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24小时持续点滴,之前常先以5000单位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 儿童 1. 静脉注射,首次剂量按体重50单位/kg,之后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2. 静脉滴注,首次50单位/kg,之后50~100单位/kg,每4小时一次,或按体表面积10000~20000单位/m2,24小时持续点滴,亦可根据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KPTT)试验结果确定。 对于心血管外科手术,其首次剂量及持续60分钟以内的手术用量同成人常用量。对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每4小时25~50单位/kg持续静脉点滴。若4~8小时后病情无好转即应停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局部刺激,可见注射局部小结节和血肿,数日后自行消失。 2. 长期用药可引起出血,血小板减少及骨质疏松等。 3. 过敏反应较少见。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当归尾、丹参、僵蚕(麸炒)、壁虎、土鳖虫、蜈蚣、水蛭、蜂房、地龙、马钱子(制)、人工麝香、蟾酥(酒制)、甘草、土茯苓、延胡索(醋制)、骨碎补(制)、乌梢蛇(酒制)、虻虫(去翅)、穿山甲(沙烫)。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硫酸氨基葡聚糖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的粉末;味腥、微苦。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