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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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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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10mlx10支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133 |
国药准字Z109100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重症一日4~6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用; 3.风寒感冒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葛根、金银花、黄芩、连翘、大青叶、贯众、板蓝根、菊花、白芷、茵陈、栀子。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服药其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 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 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