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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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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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0.42g*12粒/板*2板/盒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32 |
国药准字Z2012002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重症一日4~6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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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用; 3.风寒感冒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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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葛根、金银花、黄芩、连翘、大青叶、贯众、板蓝根、菊花、白芷、茵陈、栀子。 |
夏枯草、桑叶、野菊花。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