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65g*12粒*2板 |
|
生产企业 |
湖北惠海希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118 |
国药准字Z200534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 |
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风寒头痛,血虚头痛,血瘀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温开水送服。疗程7天。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发生上腹部不适;临床试验期间个别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六岁以下儿童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土鳖虫、三七、乳香(制)、冰片、自然铜(煅)。辅料为微粉硅胶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性状 |
本品为 色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气香,味辛,苦凉。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色;气微香,味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 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 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