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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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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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5g*12粒*2板 |
0.25gx12片x3板/盒 |
生产企业 |
湖北惠海希康制药有限公司 |
抚顺青松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118 |
国药准字Z210208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 |
活血止痛,去瘀生新。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温开水送服。疗程7天。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儿童减半。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发生上腹部不适;临床试验期间个别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六岁以下儿童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当归、土鳖虫、三七、乳香(制)、冰片、自然铜(煅)。辅料为微粉硅胶 |
三七、川芎、白芷、当归、土鳖虫、红花。 |
性状 |
本品为 色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气香,味辛,苦凉。 |
本品为糖衣片,剥去糖衣为浅黄色至黄棕色;味甜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咨询医师后服用。 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