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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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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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0μg/瓶 |
20g: 肝素钠5000单位 |
生产企业 |
福建省山河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80022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肿瘤引起的胸水、腹水的控制,也可用于肺癌、恶性黑色素瘤、膀胱癌、恶性淋巴瘤、晚期胃癌和食道癌等的辅助治疗。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用法用量 |
1.恶性胸腹水患者,可预先尽量抽空胸腹水后,胸腔内注射600-800μg/次(以生理盐水20 ml稀释后注入);腹腔内注射800 μg/次(以生理盐水50 ml稀释后注入),每周1~2次,共2~4次。 2.膀胱癌手术后,用该药膀胱保留灌注,每次800 μg(以生理盐水50ml稀释后注入),保留2小时,每周1次,连续5~6次后,改为每月1次,第2年改为2月1次。 3.肺癌、恶性黑色素瘤、恶性淋巴瘤、晚期胃癌、食道癌患者,手术后可使用本品辅助放疗和化疗,方法为皮下注射,每次200~400 μg,每周1~2次,1个月为一疗程,停药2周后重复疗程。或遵医嘱。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部分病人皮下注射该药有轻微的副反应,常见的为注射局部红肿(轻~中度),个别病人出现溃疡或轻度到中度发热。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给予对症治疗。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色诺卡氏菌细胞壁骨架的组分霉菌酸、阿拉伯半乳聚糖和粘肽等。 其辅料为角鲨烯、甘露醇、聚山梨酯80。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疏松体,加入注射用水1分钟内,应成白色均匀的混悬液。 |
白色乳膏剂。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溶解均匀,缓慢注射。2、胸腹水灌注遇剧痛时,可用适量利多卡因缓解。3、高热及有过敏反应病人慎用火灾一声严密观察下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