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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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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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 |
40mg*14片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09 |
国药准字H2002004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 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
绝经后妇女雌激素受体阳性或不详的转移性乳腺癌。 |
用法用量 |
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肝功能异常: 不论适应证为何,无需对轻度肝功能异常患者(总胆红素大于ULN并小于或等于1.5*ULN,且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小于或等于于10*ULN)进行剂量调整、与肝能常的者使用相同剂量。 对于治疗中度至重度肝功能异常(总胆红素>15至≤5*ULN以及AST≤ *ULN)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推荐降低剂量 如果患者对后续至少2个疗程的治疗耐受,减低的剂量或许可以增加至肝功能正常的乳腺癌患者的使用剂量。 对于总胆红素>5*ULN或AST>10*ULN的恚者,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不论任何适应症的患者均禁止使用本品。 对初始剂量的调整推荐下表1 表1:肝功能异常患者的推荐初始剂量 |
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60mg(1片半),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慎用本品。 |
副作用 |
由于开展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试验中所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其他药物的临床试验中所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直接比较,也许无法反映实际治疗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脱发、中性粒细胞减少、感觉神经毒性、心电图异常、疲劳/乏力、肌肉痛/关节痛、AST水平升高、碱性磷酸酶水平升高、贫血、恶心、感染和腹泻。 1.临床试验的安全性总结 在欧美及中国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药或紫杉醇注射液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发生的重要不良事件见表2。 |
枢瑞的不良反应通常很轻微,多为激素样反应。在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面部潮红(20%),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多汗(14%)、恶心(8%)、白带增多(8%)、头(4%)、水肿(3%)、疼痛(2%)和呕吐(2%)。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包括:阴道出血、胸痛、乏力、背痛、头痛、皮肤变色、体重增加、失眠、便秘、呼吸困难、局部麻痹震颤、眩晕、瘙痒、厌食、可逆性角膜混浊和衰弱,亦有血栓栓塞和部分病例转氨酶升高的报道。罕见的、无法叛定是否与枢瑞有关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脱发、情绪不稳、抑郁、黄疸和僵硬。大约有3%的患者因不良反应停止治疗,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恶心、呕吐、眩晕、高钙血症和阴道出血,在治疗开始时发现的高钙血症可能与患者的骨转移有关。 |
禁忌 |
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约900mg。紫杉醇是药物活性成分,人血白蛋白作为辅料起分散、稳定微粒和运载主药作用。 紫杉醇化学名称:5β, 20-环氧-1,2α, 4,7β,10β, 13α-六羟基紫杉烷-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2R,3S)-N-苯甲酰-3-苯基异丝氨酸酯。 紫杉醇的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47H51NO14 分子量:853.91 |
枸橼酸托瑞米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灰白色片剂 |
注意事项 |
血液学: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是剂量依赖性和剂量限制毒性。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髓毒性,应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在患者中性粒细胞数恢复至>1500/mm3且血小板数>100000/mm3时,可继续给药。治疗期间如出现重度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低于500/mm3达7日或更长时间),应在后续治疗时降低给药剂量(见[用法用量]】 |
1、骨转移患者在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高钙血钙,对此类患者需要密切监测; 2、有严重的血栓栓塞史患者一般不服用本品进行治疗; 3、目前临床上尚没有不稳定或控制不好的糖尿病、严重的体力状况改变、非代偿性心功能不全或严重的心绞痛患者服用本品的有关数据,对非代偿性心功能不全患者及严重心绞痛患者服用本品后需密切监测; 4、曾有报导使用同种产品后,有子宫内膜增生的病例,还有一些患者发展成为子宫内膜癌; 5、严后果肝功能衰竭的患者不宜长期服用本品。 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