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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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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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0mg*6片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57 |
国药准字H20130076 |
说明 | ||
适应症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猠穎躁、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用法用量 |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kg,分3次口服。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
副作用 |
本品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
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其它不良反应1)皮肤科:可能发生史-约综合征(0.1%)或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出现红斑/水泡、皮肤感觉紧绷/灼烧/疼痛,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过敏反应: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红斑、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休克:可能发生休克,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感觉不适感、口内不适感、喘憋、眩晕、便意、耳鸣或出汗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血液学:可能发生全血细胞减少症(0.1%)、粒细胞缺乏症(0.1%,初期症状为发热、咽喉痛、头痛、不适)、血小板减少症(0.1%,初期症状为瘀斑、紫癜)或溶血性贫血(0.1%,初期症状为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症状)。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结肠炎:可能发生严重的结肠炎(0.1%),如经血便证实的伪膜性结肠炎。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腹痛或频繁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可能发生经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检查异常或嗜酸粒细胞增多证实的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0.1%)。若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7)肾脏疾病:可能发生严重肾脏疾病(0.1%),如急性肾衰竭。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8)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可能发生严重肝炎(0.1%),如伴有明显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或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0.1%)或黄疸(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成分 |
利巴韦林。 |
头孢地尼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微黄色或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妊娠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本品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于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建议剂量一日1次,一次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