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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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片

头孢地尼胶囊

规格

0.1g

0.1g*6粒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157

国药准字J20170014
说明
适应症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用法用量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口服。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粒(100mg效价),一日3次。剂量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本品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1.临床不良反应:过敏0.1%≤发生率

禁忌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成分

利巴韦林。

头孢地尼,其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噻唑.4.基).2.羟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3.乙烯基.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白色或浅黄色粉末或小块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妊娠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本品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头孢地尼胶囊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