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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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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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1.25g |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御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朗致集团双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84068 |
国药准字Z140217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活血消肿,生肌定痛。用于疔疮痈肿初起、咽喉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等 症。现代多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牙周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水丸剂:每10粒重1g,3粒/次,1—2次/日,先饮温开水一口,将药放在舌上,以口麻为度,再用温开水或温黄酒送下。外用时,以醋化开,敷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西红花、红花、雄黄、蟾酥(制)、 乳香(制)、 没药(制)、 血竭、沉香、硼砂、蒲公英、大黄、葶苈子、穿山甲(制) 、牛黄、麝香、珍珠、熊胆、蜈蚣、金银花、朱砂、冰片。 |
性状 |
其性状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朱红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色;气香,味苦、麻舌。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禁食。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