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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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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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片重0.6g(有蔗糖、无蔗糖)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087 |
国药准字Z4502164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清音利咽,消肿止痛。用于防治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喉痹,口舌生疮;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炎,牙龈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含服,每小时含化小片2-4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西瓜霜、冰片、薄荷素油、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 、枸橼酸、硬脂酸镁、滑石粉、胭脂红、橘子香精、二氧化硅。 |
性状 |
其性状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浅红色的片;气芳香,味甜而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 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 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 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