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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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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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g |
5mg*5片(白三平) |
生产企业 |
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221 |
国药准字H200648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慢性特发性荨麻疹引起的症状 |
成人和2岁及2岁以上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引起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2岁及2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12岁以上的儿童和老人: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推荐剂量为一次120mg(2片),一日一次;慢性荨麻疹推荐剂量为一次180mg(3片),一日一次。肾功能低下者的首剂量为一次60mg(1片),一日一次。老人和肝损害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6~11岁儿童: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慢性特发性荨麻疹推荐剂量为一次30mg(片),一日二次;肾功能不全者的首剂量为一次30mg(半片),一日一次。 |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在对照性临床研究中,最常报道的非索非那定的不良反应是头痛、嗜睡、恶心、头昏、疲倦。这些不良反应与安慰剂组观察到的相似。其中嗜睡和疲倦发生率为1.3%,恶心和消化不良发生率为1.6%,头痛和白细胞增多发生率为1.5%。目前尚未见到有关非索非那定引起严重心脏毒性的报道。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率与安慰剂相似。 15岁及15岁以上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2600名15岁及15岁以上的成年哮喘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使用情况。在两项设计相似,安慰剂对照的12周的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腹痛和头痛。但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在临床研究中,累积已有544名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253名患者治疗1年、21名患者治疗2年。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15岁及15岁以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 已在2199名15岁及15岁以上成年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本品的安全性情况,每天早晨或夜间服用本品一次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类似。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本品治疗组中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于1%,在所有的临床研究中,嗜睡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 6岁及14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320名6岁及14岁儿童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使用情况,总体上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并与安慰剂接近。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8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头痛。但头痛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累积已有143名6岁至14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44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至5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573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中评价了本品使用情况,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12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口渴。但口渴的发生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累积已有426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230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63名患者用药12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至14岁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 在一项为期2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已在280名2至14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情况。每天晚间服用本品一次的安全性情况与安慰剂组类似。在这项研究中,本品治疗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且未发现有与药物相关,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 上市后的经验 本品上市使用后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荨麻疹和罕见的肝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夜梦异常和幻觉、嗜睡、兴奋、激惹,包括攻击性行为,烦燥不安、失眠、感觉异常、触觉障碍及较罕见的癫痫发作、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ALT和AST升高,罕见的胆汁淤积性肝炎;关节痛,包括肌肉痉挛的肌痛;出血倾向增加,挫伤、心悸和水肿。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非索非那定。 |
本品主要成分为孟鲁司特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肝功能不全者不需减量,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剂量需减半。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 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皮质类固醇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皮质类固醇。 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全身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