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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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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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193 |
国药准字Z520201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制酸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胃酸过多、嘈杂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早晚服。24小时不超过4片。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雷尼替丁。 |
延胡索(醋制)、枯矾、海螵蛸(漂)、鸡蛋壳(炒)、青木香、珍珠母(煅)。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棕四种彩色小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等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3天后症状无减轻或有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