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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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抗病毒咀嚼片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片重0.4g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四川旭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511

国药准字Z2005038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瘟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等病毒感染疾患。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成人一次4~6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淀粉、倍他环糊精、乳糖。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