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化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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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化毒丸

导赤丸

规格

每丸重3g

每丸重3g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92

国药准字Z23020987
说明
适应症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清热泻火,利尿通便。用于火热内盛所致的口舌生疮、咽喉疼痛、心胸烦热、小便短赤、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连翘、黄连、栀子(姜炒)、关木通、玄参、天花粉、赤芍、大黄、黄芩、滑石。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苦。

注意事项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