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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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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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兴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92 |
国药准字Z200266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内盛引起的咽喉肿痛、咽部异物感,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喉炎、扁桃体炎、发热咳嗽,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等急性病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
黄连、人工牛黄、冰片、黄芩浸膏、栀子、郁金、大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有特异香气,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