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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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野菊花注射液

规格

每袋装10g

每支装2ml
生产企业

甘肃亚兰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146

国药准字Z2002652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浅棕黄色或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