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苏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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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杏苏合剂

咳喘丸

规格

每瓶装10ml

12袋
生产企业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996

国药准字Z50020432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散寒,宣肺止咳。用于外感风寒,鼻塞声重,恶寒无汗,咳嗽痰稀。

止咳平喘。用于伤风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气喘,痰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苦杏仁、紫苏叶、前胡、桔梗、枳壳(去瓤)、半夏(姜制)、陈皮、茯苓、生姜、大枣、炙甘草。

麻黄(蜜炙)、苦杏仁、甘草、荆芥、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

性状

棕褐色的液体

本品为褐色或深褐色的浓缩水丸;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