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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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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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3g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504 |
国药准字Z2006445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益气固表,养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心脾俱虚,饮食少思,腹胀腹满,少气乏力,心慌心悸,精神倦怠,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黄芪、人参、玉竹、蜂王浆。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