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米沙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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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替米沙坦片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规格

40mg*8片*3板

5mg*10片
生产企业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715

国药准字J20171043
说明
适应症

高血压: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降低心血管风脸: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

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 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或非胰岛素依赖)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 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用法用量

1.成人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 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 mg,每日1次。

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

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

4.老年人

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5.儿童和青少年

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1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

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不可轻易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者ACEI不耐受可接受其他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等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1次,作为维持治疗

在首次服用1.25mg治疗后,患者应接受大约4小时的观察(特别是血压、心率、传导障碍、心力衰竭恶化迹象)。

最大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1次。

如发生不良反应,应避免使用最大剂量治疗。心要时应在现用剂量的基础上逐渐减量,如有必要可中断治疗,在适当时重新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在剂量递增期间,一旦出现心力衰竭恶化或不耐受现象,建议首先减少比索洛尔剂量,或必要时立即停药(如果出现严重低血压,心力衰竭恶化伴有急性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症状性心动过缓或房室传导阻滞)。

使用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长期用药。

接受比索洛尔治疗不建议突然停药,以免引起暂时性的心力衰竭恶化。如需停药,应每周逐渐将剂量减半。

肝、肾功能不全者: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晚期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

肾透析患者使用比索洛尔的经验较少,但也没有证据表明该类患者的剂量应该调整。

尚无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并伴有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此类患者的剂量递增应特别谨慎。

副作用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全身反应: 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少见:视觉异常、多汗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常见:眩晕胃肠道系统: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少见:口干、胃肠胀气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少见:腱鞘炎样症状精神系统:少见:焦虑呼吸系统: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皮肤和附件系统: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嗜酸粒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工作效率下降。与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相似,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荨麻症和其它相关不良反应。实验室发现:与安慰剂相比, 替米沙坦治疗组偶有发现血红蛋白下降或尿酸升高。血肌酐或肝脏酶的升高替米沙坦与安慰剂相似或低于安慰剂。

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

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

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脚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跋行或雷诺氏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

呼吸道: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胃肠道:偶尔会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便秘、恶心、腹痛。

骨骼肌系统:偶见肌肉无力,肌肉痉挛,一个或多个关节病(单城多关节炎)。

皮肤: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出汗和皮疹),可能引起或加重皮癣,或导致皮癣样疹、脱发。

泌尿生殖器官:极少数情况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

肝脏:肝酶(ALAT, ASAT)升高,肝炎。

代谢:可能导致糖尿病患者的糖耐量降低,掩盖低血糖的表现(如心跳加快),个别病例观察到甘油三酯水平升高。

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临床数据:下表列出CIBIS II临床试验中安慰剂和比索洛尔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无论是否有因果关系均记录了所有的不良事件。每个不良事件在每个试验人群中发生率至少达5%,每个患者在发生不良事件时仅记录1件。上市后治疗稳定性心力衰竭的资料:

尚无比索洛尔上市后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资料。

禁忌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干100mmHg)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病综合征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成分

替米沙坦。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富马酸盐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黄色圆形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1.肝功能不全

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2.肾血管性高血压

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而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

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 mL/分钟,参见禁忌症)。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尚无新近进行肾移植后短期内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

4.血容量不足患者

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别是初次服用后,可能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纠正血钠及血容量水平。

4.与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有关的其它情况

对于血管张力以及肾功能主要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病人(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潜在肾脏疾病的患者),使用可影响该系统的药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

5.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抗高血压药物通常对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无效,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该类患者。

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阻塞性肥厚性心肌病

与使用其它血管扩张剂相同,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阻塞性肥厚性心肌病患者使用本品应特别注意。

6.电解质不平衡:高钾血症

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品,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尤其对于肾功能不良和/或心衰及糖尿病患者。但对于有此危险性的病人,服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血钾水平。

基于使用其它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药物的经验,本品与保钾类利尿药、钾离子补充剂、含钾的盐替代品或其它可升高血钾水平的药物(如肝素)合用可致血钾水平升高,因此与本品合用应谨慎。(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7.其它

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类似,本品与其它血管紧张素拮抗剂的降压效果在黑人低于对其它人种的疗效,这可能与黑人高血压人群的低肾素状态占较高优势有关。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一样,对于患有缺血性心脏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过度降压可引起心肌梗塞或中风。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

未研究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但是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必须注意,抗高血压治疗有时会引起头晕和瞌睡。

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递增期开始,同时应进行定期的监测。

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

1、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

2、与吸人性麻醉剂合用时

3、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

4、严格禁食

5、有严重过敏史

6、正在进行脱敏治疗

7、一度房室传导阻滞

8、变异型心绞痛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

尚无比索洛尔治疗心力衰竭并伴有下列疾病或条件的治疗经验:

*NYHAⅡ级心力衰竭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

*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300μmol/l)

*肝功能不全

*年龄超过80岁

*限制性心肌病

*先天性心脏病

*有显著血流动力学变化的器质性瓣膜病

*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

支气管哮喘和其他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因此应增加β2 -受体激动剂的剂量。

和其他β-受体阻滞剂一样,比索洛尔可能增加机体对过敏原的敏感性和加重过敏反应,此时肾上腺素治疗不一定会产生预期的治疗效果。

患有牛皮癣或有牛皮癣家族史的病人,只是在慎重考虑利/弊之后,方可决定是否应用β-受体阻滞剂(如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嗜铬细胞瘤患者仅在使用α-受体阻滞剂后才能服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可能掩盖甲状腺毒症的症状。

除非特别指明,否则使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时不得突然停药。

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存在个体差异,应用本品可能会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的能力。尤其在开始服药、增加剂量以及与酒精同服时更应该注意。

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