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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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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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支 |
0.5g*6片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667 |
国药准字H200734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鬼臼毒素软膏:用于治疗尖锐湿疣。转移因子口服溶液: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球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块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鬼臼毒素软膏:1.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2.用特制药签将软膏涂遍疣体,并尽量避免药膏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3.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转移因子口服溶液:口服,一次10~20ml(1~2支),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盐酸伐昔洛韦片: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鬼臼毒素软膏: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等刺激。 2.体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护肤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盐酸伐昔洛韦片: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鬼臼毒素软膏: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转移因子口服溶液:1.禁与热的饮料、食品同服,以免影响疗效。2.混浊或变色勿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盐酸伐昔洛韦片:该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伐昔洛韦。鬼臼毒素软膏: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转移因子口服溶液:本品系用健康猪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 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 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 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4.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 避免在细嫩皮肤及面部过长时间使用,疗程应限制在3-4周内,以防止皮质激素类药物对皮肤的损伤(如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紫纹)。 6. 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 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可接触区域。 |
盐酸伐昔洛韦片: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鬼臼毒素软膏: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