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g*12粒*2板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白城市亿正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小奇灵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972 |
国药准字Z440219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所致的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于乙型肝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临床表现为:肝区隐痛不适,全身乏力,腰膝酸软,气短心悸,自汗,头晕,纳少,舌淡,脉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感冒发热患者禁服。 |
|
成分 |
熟地黄、牡丹皮、山药、山茱萸、泽泻、茯苓。辅料为:淀粉。 |
何首乌、当归、沙苑子、丹参、人参、虎杖、贯众、明矾、石榴皮、麻黄、肉桂。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和颗粒;味苦、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