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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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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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未添加蔗糖) |
100丸 |
生产企业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19 |
国药准字Z230217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肝阳上亢,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辛辣食物 2.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辅料为蜂蜜。防腐剂为苯甲酸、尼泊金乙酯。 |
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甜而微酸。 |
本品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