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10g:0.3g |
生产企业 |
南昌市飞弘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55 |
国药准字H2017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2g,一日5次,共10日;或一次0.4g,一日3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一次0.2g,一日5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的慢性抑制疗法,一次0.2g,一日3次,共6个月,必要时剂量可加至一日5次,一次0.2g,共6~12个月。 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一日5次,共7~10日。 |
外用。适量涂于患处,一日3~4次,连用5日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个别患者可有局部红肿等刺激反应。长期大量使用经局部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肾功能损害,头痛﹑震颤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贫血﹑粒细胞减少等血液系统疾病,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痛,发热,血磷酸盐增高或降低,血钙﹑血钾﹑血镁降低,肝功能异常﹑血肌酐升高等其他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禁用。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本品主要成份为膦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白色片。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本品严格限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2. 破损皮肤涂敷本品或涂敷面积较大时,应适当减少剂量。3. 用药后如局部刺激症状严重,应立即停药。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