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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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氨苄西林胶囊

规格

0.125g*10袋

0.25g*10粒*2板(必仙素)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889

国药准字H44024246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l)热水中,经振荡完全溶解后服用。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2袋),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32袋),或遵医嘱。小儿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lg(8袋)。

口服。成人一次0.25~0.75g(1~3粒),一日4次。小儿每日剂量按体重25mg/kg,一日2~4次。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苄西林。化学名称为: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的三水化合物。分子式:C16H19N3O4S·3H20分子量:403.45

性状

本品为可溶颗粒或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