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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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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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5H14ClN3O4S计算0.25g |
15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精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06 |
国药准字H200204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于治疗由罗红霉素敏感病原体导致的感染。 1.耳、鼻、喉感染: 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呼吸道感染: 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脓疱病 4.泌尿生殖道感染: 非淋球菌性尿道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2.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3.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
可见胃肠道反应、皮疹、ALT及AST升高。 |
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罗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 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