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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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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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按C15H14ClN3O4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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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42 |
国药准字H199910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抗生素,其抗菌谱与氨苄青霉素相同,对敏感的革兰氏阳性球菌和杆菌及革兰氏阴性菌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适用于敏感菌所致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胃肠道感染、败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本品既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 口服:1.成人一次0.5~1g,一日3~4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 4次服用。2.治疗无并发症的急性尿路感染可予以单次口服3g即可,也可于10~12小时后再增加一次3g剂量。单次3g剂量也可用以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或治疗淋病,前者于口腔内手术(如拔牙)前1小时给予,后者常加用丙磺舒1g。 |
副作用 |
1.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2.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3.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
少数患者可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消化道反应,一般不影响治疗。偶可出现皮疹、斑疹、紫癜等,应立即停药。 |
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 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1.用药前必须进行青霉素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伴有单核细胞增多和淋巴细胞增多的患者,出现皮疹的机会多一些。 3.与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性和交叉耐药性。 4.类似其它广谱抗生素,有可能发生由白念珠菌等非敏感微生物引起的二重感染。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和自身免疫功能失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