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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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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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5H14ClN3O4S计0.25g |
0.2g*12包 |
生产企业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明治医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46 |
国药准字H1999008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中耳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和五官科、皮肤科炎症。 |
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肺炎支原体等引起的毛囊炎、疖、痈、蜂窝组织炎、皮下脓肿、中耳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1~3g,分3~4次服,1日不超过4g。 儿童每日每千克体重为20~100mg,分3~4次服,1日量不宜超过1g。 |
用温开水冲溶后服用。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0.03~0.04g(3-4万单位);成人一日0.6~1.2g(60~120万单位),分3~4次。 |
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可见食欲不振、恶心、胃部不适感等胃肠道反应,暂时性的血清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值上升。偶见皮疹、荨麻疹、暂时性嗜酸粒细胞增高、口内炎、口角炎等。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化学名称:(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酰麦迪霉素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橙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对于肾功能轻度不全者,可不减用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或完全丧失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降低用量。 2.与食物同用时,血药浓度仅为空腹用药的50%~75%,故宜空腹给药。 3.长期服用可致菌群失调,还可引起继发性感染。 4.可透过胎盘,孕妇不宜应用。 5.与青霉素类有部分交叉过敏性,对青霉素过敏者应慎用 |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