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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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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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3g |
10g:0.3g |
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173 |
国药准字H37020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用法用量 |
涂患处。小儿与成人均每4小时1次,每日5次,夜间无需使用,连续用药5日。若5日后仍未治愈,疗程可额外延长5日。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副作用 |
使用本品后,部分病人可能会出现短暂的灼热或刺痛感。约11%的病人出现皮肤轻度干燥和鳞片样改变。少数病人曾有红斑和瘙痒的报告。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化学名为:9-[(2-羟基乙氧基)甲基]鸟嘌呤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推荐用于粘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应特别注意避免接触到眼睛。2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如AIDS病人或骨髓移植的病人),对于此类患者,在对任何感染进行治疗前应咨询医生。3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4涂药时需戴指套或手套。5涂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需咨询医生。6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