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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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胶囊

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胶囊

规格

0.25克*8粒

0.375g(C16H19N3O5S 0.25g与C19H17CL2N3O5S 0.125g)
生产企业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824

HC20150027
说明
适应症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多种细菌引起的感染。 1. 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等。 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与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肺炎与支气管炎、脓胸等。 3. 生殖泌尿道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盆腔感染、淋病等。 4.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 5. 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 6. 其它感染:牙周脓肿、脓毒性流产、产后脓毒症、腹腔脓毒症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口服。建议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及40公斤以上儿童:一次1~2粒,一日3~4次。 严重感染的病人:一次3粒,一日3~4次。 40公斤以下儿童:按体重一次5mg/kg,每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与头孢克洛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如下:

(1)过敏反应:根据报道,约占病人的1.5%,包括荨麻疹样皮疹(1/100)。瘙痒、荨麻疹和库姆斯试验阳性,发生率均在1/200以下。曾有报道,使用头孢克洛会发生血清病样反应。这种反应的特点是出现多形性红斑、皮疹及其它伴有关节炎/关节痛的皮肤表现,发热或无发热。与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处在于很少与淋巴结病和蛋白尿有关,没有进入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并且无反应后遗症的迹象。人们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血清病样反应似乎是由于过敏,常常发生于头孢克洛第二疗程期间或正在进入第二疗程时。据报道,儿童比成年人更常发生此类反应,总发生率在一次集中试验200例中有1例(0.5%),在总的临床试验8346例中有2例(0.024%)[在各次临床试验中儿童发生率为0.05.%,在副作用的报告中38000例中有1例(0.003%)],在治疗开始后几天出现的体征和综合症,停止治疗后几天消退。这类反应偶尔会导致病人住院,但住院时间通常很短(根据上市后监测研究平均住院时间为2-3天)。在这些需要住院的病人中,入院时其综合症从轻度至严重程度不等,儿童中严重反应发生率较大。抗组胺剂和糖皮质激素似乎可用来缓解症状,未见有严重后遗症的报道。更为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Steverns Johnson综合症、毒性上皮坏死溶解和过敏症)罕见报道,有青霉素过敏史的病人,可能更常发生过敏反应。

(2)胃肠道症状:发生率约为2.5%,软便、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其中包括腹泻(70例中占1例)。 伪膜性结肠炎:可能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暂时性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罕见于报道。

(3) 其它与治疗有关的副作用包括:嗜酸性粒细胞增多(50例中有1例)。

(4) 生殖器瘙痒或阴道炎(100例中不足1例),血小板减少或可逆性间质性肾炎则罕见于报道。

2.尚不能确定是否与头孢克洛有关的不良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活动增多,神经质,失眠,精神失常,高血压、头晕、幻觉和嗜睡,这些均罕见于报道。曾有报道,临床实验室试验结果可出现短暂性异常值。虽然其病因未明,仍列举于下,作为提请医师注意的信息。

(2)肝脏:AST、ALT或碱性磷酸酶值稍微升高(后者40例中有1例)。

(3)造血系统:正如对其它β-内酰胺酶类抗生素的报道一样,本品可引起短暂性淋巴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罕见引起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和可能有临床意义的可逆性中性白细胞减少。

(4)肾脏:BUN或血清肌酐水平稍微升高(后者人数不到1/500)或尿分析异常,如蛋白尿、管型尿等(人数不到1/200)。某些头孢菌素可以引起癫痫病,应停药,如果临床需要,可给予抗惊厥药。

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其它很少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头痛、皮疹、荨麻疹、瘙痒和红斑等。与抗生素有关的伪膜性结肠炎也曾有报道。

禁忌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头孢克洛。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0.25g)和双氯西林(0.125g)。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性粉末。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 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1. 本品为青霉素类药物,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治疗前需详细询问病人的过敏史。治疗时若出现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严重过敏反应需紧急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素、吸氧、静注皮质类固醇及使用导气管等。 2. 治疗期间应注意可能发生的霉菌或细菌病原体的重复感染。若出现重复感染(通常为肠杆菌、念珠菌或假单胞菌感染),应停止用药并适当治疗。 3. 尽管青霉素类毒性很低,但长期治疗时建议进行肾、肝和造血功能评价。若肾功能降低,应根据降低程度减少剂量。肝功能异常病人慎用本品。 4.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使用本品,斑丘疹发生率增加,因此不能使用本品。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