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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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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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10g:0.3g) |
10g:0.3g |
生产企业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723 |
国药准字H200446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带状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用法用量 |
局部用药。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副作用 |
可见轻度疼痛. 灼痛. 刺痛. 瘙痒以及皮疹等.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阿昔洛韦30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