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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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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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875gx12粒/盒 |
0.5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40 |
国药准字H201133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由流感噬血杆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
适用于敏感菌(不含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急性单纯性淋病。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者,每次0.5g,每日2次,连用7天;咽炎,扁桃体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10天;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7~10天。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副作用 |
目前尚缺乏头孢克洛缓释胶囊在国内应用时的不良反应观察数据。根据国外同类品种(头孢克洛缓释片)的临床应用情况,头孢克洛的不反应发生率较低,反应较轻,尚未见有死亡病例报道。文献报道小于10%的不良反应有: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和消化不良等。过敏:皮疹、荨麻疹或瘙痒。血液和淋巴系统:嗜酸细胞增多 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及阴道炎。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及嗜睡。 肝脏:AST、ALT与磷酸盐水平暂时升高。肾脏:BUN或肌酸肌酐暂时升高。实验室检查:暂时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中性白细胞减少。其它:多形红斑,发热,直接抗球蛋白实验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使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期之后可能有伪膜性结肠炎症状出现。 |
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禁忌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阿莫西林胶囊。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洛。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微丸。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对任何被确证有某些过敏症状特别是对某些药物过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尤应注意。如使用本品后发生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采取急救办法。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3.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发生伪膜性胸炎的可能。 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类似其他广谱抗生素,有可能发生由非敏感的微生物(如白色念珠菌、绿脓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和自身免疫功能失调者。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