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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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鸡骨草胶囊

规格

1%(20毫升:0.2克)

每粒装0.5g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103

国药准字Z4502165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舒肝利胆,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胆囊炎属肝胆湿热症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鸡骨草、茵陈、栀子、三七、人工牛黄、猪胆汁、白芍、牛至、枸杞子、大枣。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