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口服溶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双环醇片

规格

1%(20毫升:0.2克)

25mg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协和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103

国药准字H2004046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应逐渐减量。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双环醇。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