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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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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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6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053 |
国药准字H200307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本品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口服。12岁~成人每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片;6~12岁每次一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头晕、恶心、胃部不适等轻微反应;能很快消失,自行恢复,不影响继续用药。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禁与单胺氧化酶并用。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片,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⒉精神抑郁症者不宜服用。 ⒊服用本品未见改善,应及时停药,并向医生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