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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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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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053 |
国药准字Z3702064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滋阴益气,固本培元。用于阴虚气弱,虚劳,咳嗽,心悸气短,骨蒸潮热,腰酸耳鸣,盗汗,大便干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人参、地黄、熟地黄、山茱萸(酒炙)、山药、麦冬、天冬、茯苓、泽泻、牡丹皮。功能主治/适应症滋阴益气,固本培元。用于阴虚气弱,虚劳,咳嗽,心悸气短,骨蒸潮热,腰酸耳鸣,盗汗,大便干燥。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患者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