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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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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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20mg(按C21H27NO计) |
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521 |
国药准字H230219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本品主要用于刺激性干咳,对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口干、胃部烧灼感、头晕、嗜睡、食欲不振、乏力及药疹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圆形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慎用。 4.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