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6g |
每1ml相当于饮片1.5g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66 |
国药准字Z20013014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静脉滴注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 2.偶见皮疹须停药,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后有微量轻摇易散的沉淀;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