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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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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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克 |
120ml |
生产企业 |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633 |
国药准字H21024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主要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g,一日2次。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头痛、便秘、乏力、胸闷、易激动、暖气、食欲缺乏、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克自行消失。超大剂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50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青光眼患者及老年人慎用。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消化道溃疡、抑郁症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运动员慎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