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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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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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0g:0.3g (2)20g:0.6g |
0.1g*24片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418 |
国药准字H2009409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本品适用于由单纯疱疹病毒和水痘一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皮肤、粘膜感染,如:急性带状疱疹、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及水痘。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口服,剂量如下: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一)常用剂量 1、急性带状疱疹:成人每次200mg~800mg,每4小时1次,1日5次,连用7~10天。 2、生殖器疱疹: 初发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mg,每4小时1次,1日5次,连用10天。 慢性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mg—400mg,每日2次,持续治疗4~6个月或12个月,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每次200mg、 每日3次,或每次200mg、每日5次的治疗方案。未治疗过的生殖器疱疹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治疗1年后,要对生殖器疱疹感染者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进行再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本品治疗。 间歇性治疗:应在复发性症状初期给予及时治疗,成人每次200mg,每4小时1次,1日5次,服用5天以上。 3、水痘: 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剂量为20mg/kg,每日4次,总量为80mg/kg/日。 (二)剂量调节 1、急慢性肾衰患者:此类病人的用法用量请参见表1。(详见说明书) 2、血液透析:对于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期间血浆中阿昔洛韦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6小时的血液透析使血药浓度下降60%,因此病人的用药剂量应在每次透析后予以追加调整。 3、腹腔透析:无须在给药期间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 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热、头痛、外周红肿等。 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模糊、意识减退、神志错乱、头昏眼花、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 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症等。 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 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 7、皮肤:脱发、感光性皮疹、瘙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 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 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酐升高、血尿等。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对阿昔洛书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警告; 肾损害患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造成死亡。 免疫功能有损伤的患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发生血栓形成、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尿毒症综合征(TT,/HUS),并可导致死亡。 2、对肾功能有损伤的患者应调整剂量。 3、对接受有潜在的肾毒物质的病人使用阿昔洛韦时应特别注意,因为这可以增加肾功能障碍的危险性,以及增加可逆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病人注意:如果感到有严重或令人烦恼的不良反应,已怀孕或准备怀孕者,准备哺乳的妇女,或有其他问题的病人,应咨询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5、目前尚无带状疱疹急性发作72小时才开始治疗的研究资料,因此对于诊断为带状疱疹的病人应尽可能及早治疗。 6、生殖器疱疹感染:本品对生殖器痘疹不能治愈。没有资料证明本品是否能防止该病传染给他人。因为生殖器疱疹是性传播疾病,患者应避免接触患处,并避免性交,以免感染配偶。生殖器疱疹也能在没有症状时传染,通过无症状的病毒排出。如果发现生殖器疱疹复发,病人应该在发现第一个症状或体征时立即治疗。 7、水痘:对于健康儿童而言,水痘表现为自限性的轻度到中度疾病,而青少年和成人则比较严重。治疗应在水痘急性发作24小时内进行, 尚无发病后期才开始治疗的有效治疗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