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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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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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10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415 |
国药准字Z200531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消肿、止痛。 |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感冒或流感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痛,肢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水杨酸甲脂5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氢氧化钾、纯化水。 |
柴胡(柴胡是清虚热中药,用于感冒发热、寒热往来、疟疾、肝郁气滞、胸肋胀痛、脱肛、子宫脱落、月经不调。)、葛根、金银花、连翘、黄芩、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