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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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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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10粒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38 |
国药准字H340232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蚊叮,消肿、止痛。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处,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水杨酸甲酯5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后拧紧瓶盖。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哺乳期妇女慎用。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