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g:0.3g |
0.3g(以伐昔洛韦计) |
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32 |
国药准字H201840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日。 |
副作用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对盐酸伐昔洛韦、阿昔洛韦或本药中其它任何组分过敏或不能耐受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治疗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