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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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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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8片 |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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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55 |
国药准字H4102437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消肿、止痛。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痛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1.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2.本品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可引起嗜睡、疲劳、乏力、口鼻咽喉干燥、痰液黏稠。 |
禁忌 |
孕妇慎用。 |
1.对本品过敏着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3岁以下儿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水杨酸甲脂5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氢氧化钾、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穿心莲、翠云草、山芝麻、石膏、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味苦微凉。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乙酰氨基酚(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