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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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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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6g |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55 |
国药准字Z350204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消肿、止痛。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外用,涂擦患处,一日4~6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水杨酸甲脂5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氢氧化钾、纯化水。 |
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姜樟油、肉桂油、桂皮醛、柠檬醛、冰片、着色剂。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红褐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辛辣。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粘膜破损处禁用。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禁止内服。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