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樟脑5%、薄荷脑5%、水杨酸甲酯5%。 |
20袋 |
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27 |
国药准字Z1402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消肿、止痛。 |
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外寒内热,表里俱实,恶寒壮热,头痛咽干,小便短赤,大便秘结,风疹湿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水杨酸甲脂5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氢氧化钾、纯化水。 |
防风、荆芥穗、薄荷、麻黄、大黄、芒硝、栀子、滑石、桔梗、石膏、川芎、当归、白芍、黄芩、连翘、甘草、白术(炒)。包衣辅料为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不包衣的水丸,丸芯颜色为浅棕色至黑褐色;味甘、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慎用。 2. 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3. 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皮疹面积扩大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 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疹),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