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昔洛韦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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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昔洛韦乳膏

阿昔洛韦凝胶

规格

0.03

1%
生产企业

福建省永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1081

国药准字H2005845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用本品涂擦患处,并覆盖,每次用量适中,每3小时1次,每日6次,连用7天。涂擦本品时,应注意防护,用指套或橡皮手套涂擦,以免感染身体其他部位或感染他人,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局部可能有轻度灼烧感、刺痛、皮疹、瘙痒等。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本品每克含阿昔洛韦1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甘油、羟苯乙酯、依地酸二钠、乙醇、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成 份】 化学名: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分子式:C8H11N5O3 分子量:225.21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

本品为白色凝胶。

注意事项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本品仅限用于皮肤涂擦,不能用于点眼。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