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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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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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x20袋/盒 |
1g*9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248 |
国药准字Z200547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性状 |
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不适用于脾胃虚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脘腹胀满,精神不振,嗜卧,面色萎黄不华,便溏。 4.不适用于老年习惯性便秘。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应到医院就诊。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