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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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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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x20袋/盒 |
15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248 |
国药准字Z3702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萎缩性胃炎,浅表胃炎及其他性胃炎,胃窦炎及伤食湿重引起的消化不良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檀香、木香、细辛、肉桂、赤小豆、鸡内金、甘草、山楂、乌梅、薏苡仁。 |
性状 |
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不适用于脾胃虚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脘腹胀满,精神不振,嗜卧,面色萎黄不华,便溏。 4.不适用于老年习惯性便秘。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应到医院就诊。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